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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发布:至少每半年对直播间运营者主体资质等信息核验更新一次

    澎湃新闻 2026-09-17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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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印发的网络食品销售相关经营者《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下称清单),要求各地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食品直播电商平台、入网食品生产销售企业等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把风险防控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清单内对网络食品的风险点、风险管控环节、风险描述及风险管控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清单显示,在风险管控制度机制中明确,未建立直播间运营者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未建立黑名单制度都属于风险点,要求通过网络平台规则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将严重违反涉及食品安全相关规章制度及监督管理的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列入黑名单。加强对被列入黑名单的相关主体管理,防止其通过更换账号、重新注册账号等方式逃避惩戒;鼓励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之间共享黑名单相关信息,对相关主体采取信用管理措施。

    在网络食品销售主体身份资质等信息审核方面,清单要求,对申请进入平台从事食品直播电商活动的直播间运营者,明确审查登记的资质信息内容、核验方式及频次等要求;至少每6个月对直播间运营者主体资质等信息核验更新一次。

    清单要求,按要求分别于每年1月和7月向平台住所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的相关身份信息。

    清单内风险管控内容之一。

    在行为管控方面要求,网络食品销售的直播人员、机构等不得使用技术手段或者设备设施明显改变食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误导消费者对食品的感官认知;不得明示或者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且不得使用医疗用语;不得对除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声称具有保健功能;不得将普通食品、特殊食品、药品相互混淆;不得发布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检验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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